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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:「特別費」呷沒飽啦…!
我要 【總統?不!是做【特首才對


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,
公訴檢察官
侯少卿趕在昨天辯論終結前,
增列馬英九除了
觸犯
【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】

觸犯【刑法第三四二條的背信罪】
【第一三四條的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規定】

這樣的「馬」,您還相信他的道德操守嗎?
這樣的「馬」,您要支持他選台灣的總統!

不要再被
「馬」給耍了!

資料來源 2007/8/1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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