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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想要有個家

 

  文/不正腦妹


 

   
   


我們從小被灌輸的傳統觀念就是成家立業的第一階段,要先有個自己的房子。男性友人說了他沒有結婚的理由:沒有房子,哪有辦法討老婆?(雖然我覺得是藉口,不過也算是原因之一啦!) 年輕人如此低薪下,要買台北市的房子,得不吃不喝23年才有可能。無殼蝸牛運動過了二十年,除非依靠最有錢的嬰兒潮世代父母提供房子或資金,買不起房子依舊是我們的共同特徵。



 


租房子總行吧但房屋租金仍舊佔到薪資的1/4,民怨四起,年輕人經濟負擔過重,不婚不孕讓台灣生育率跌到全世界第一,社會住宅概念也開始被提起。在國外,住宅是福利政策,非全盤交由私有化市場,須有一定比例為社會住宅,讓社會上的經濟弱勢族群有個棲身之處。如荷蘭的社會住宅,是整體規劃的住宅政策;甚至阿姆斯特丹的出租住宅,就佔全市住宅總供給量的半數。住在社會住宅,不會被貼上標籤,而是一般民眾皆可考慮的住房選擇。打破偏見,讓一般中產階級也願意居住,這就是普及化的社會住宅概念。當有房子可住,有家的感覺,家人聚在一起為生活打拼,不管是對國家整體勞動力或是社會安定,都有一定的作用。



 


但在台灣,我們只知道少數租賃國宅,政府建了就不太管後續修繕事宜,導致居住品質低落,弱勢族群過於集中下,也造成群聚效應及治安問題。政府抱持著住者有其屋,一向只給自購者補助,但若是連自購門檻都達不到的弱勢族群,就任憑其自生自滅。社會新聞中父親住在鐵皮車廂裡被凍死,或是小朋友靠著路燈來寫作的狀況,不斷發生。



 


社會住宅從來不是選舉口號,或是急就章的政策執行。欣見政府能以高效率為人民的居住權努力,但還是希望政府別想省事或是推卸責任,把「住宅」丟給營利市場,讓建商再次炒作公有土地、都市更新,使得高房價問題依舊存在或沒想好完整社會福利體系的配套,讓住社會住宅變成老殘窮」專屬的、不得已的選擇。我們年輕人更要轉換觀念,不要變成屋奴而擠壓到生活品質與生養小孩的空間。讓大家都有個家,是政府可以給人民最基本的幸福。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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